全搜索导航加载中...
当前所在位置: >> 教育频道 >> 招考 >> 其他考试 >> 正文
教育部:加大对研考舞弊考生惩处度
              评论



   成都全搜索教育频道 / 08-09-17 17:07:40 / 作者:周惠鸣   来源:成都全搜索·教育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对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做出相关布署。

  通知要求,招生单位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对舞弊考生和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将考生考试诚信情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根据通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高等学校不得为学生考研而缩短正常的教学计划和授课时间;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招生单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