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四川省物价局网站获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向四川省教育厅发出《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60元。
据悉,教师资格考试费用由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规定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向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学历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教师资格的参考人员进行收取。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60元。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次30/人·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每次200元/人。
教师资格考试费用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出题、阅卷及考务费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所需的专家评议、评审、表格印制等费用。对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应及时足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印制和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