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药科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是我国最早独立设置的药学高等学府。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学校代码为10316。
第三条 中国药科大学始建于1936年11月16日。现已发展成为以药学为特色,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教育的药科大学。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400余人,其中研究生2040余人,本专科生9360余人。
第四条 学校现有南京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2008年本专科新生均入住江宁校区。
第五条 学校有教职工1506人,专任教师755人。其中院士1人,长江学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80余人。有52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第六条 学校建有联合国人口控制药物质量研究培训中心、科技部新药筛选实验室、科技部药物代谢研究技术平台、国家酶工程技术工业性试验基地、现代中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2001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50多项,获得新药证书40多本,专利申请数220余项,专利授权数90余项,不少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01年至今,承担的“863”项目、“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280余项,在国内同类院校和科研院所中位居前列。
第七条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博士点,29个硕士点。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23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药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生药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等6个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
第八条 学校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比利时、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7所学校和科研院所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协议,还同德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瑞士、瑞典、加拿大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上的联系。
第九条 学校下设药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医药商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基础部、社会科学部、体育部、外语系等10个院、部、系及6个研究所、7个研究中心。
第十条 学校现有19个本科专业: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技术(生物药物方向)、生物工程(生物制药方向)、海洋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英语(医药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经济学(医药方向)、药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方向),以及“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基础药学专业点即基础药学基地班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即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根据国家对基地班人才培养的要求,实行滚动分流的培养方式,品学兼优者将被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或本硕博连读。与南京大学合办的生物技术(生化药学强化班)已经连续14年招生,培养出大批的高素质人才。5个专科(高职)专业,即:药物分析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专科(高职)专业中的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已被教育部列入“部级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
第十一条 学校是教育部指定接收药学学科外国来华留学生、进修生和高级访问学者的唯一基地,也是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