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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2008招生章程及申请入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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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全搜索教育频道 / 08-03-03 13:47:45 / 作者:   来源:香港城市大学   

港澳通行证和出入境许可签注的正本,以及全国与国际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以资验证。

  第四十条 凡失实呈报学历、个人作品、获奖证书或其它相关资料,又或者无法按城大要求出示所需文件及证明者,将会被立即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既已缴付之各项费用,概不退还。

  第十章 招生咨询

  第四十一条 香港城市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法如下:

  对外联络合作处(推广招募咨询)

  电话: (852) 2788 7373 / 2788 8009

  传真: (852) 2788 8065

  电邮: chinese@cityu.edu.hk

  邮址:香港九龙达之路香港城市大学对外联络合作处

  招生处(录取咨询)

  电话:(852) 2788 9368

  传真: (852) 2788 9086

  电邮: mainland@cityu.edu.hk

  邮址:香港九龙达之路香港城市大学招生处

  城大內地招生网:http://www.cityu.edu.hk/mainland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香港城市大学招生处和对外联络合作处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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