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不能带画架);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注:凡报考以上美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各专业仍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新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3月30日专业报名,3月31日上午看考场,3月31日下午至4月1日专业考试。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根据艺术专业的要求,对思想品德的考核和身体健康的检查要做到客观公平,防止弄虚作假。
九、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四川省内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已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其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0816)6357996
(二)根据四川省招办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四川省招办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参加考试。
(三)声乐(含美声、民族)、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考试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须检查发声器官。
(四)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各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五)身高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音乐剧、戏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3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七)我院招收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八)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九)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1—2个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一)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三方面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十二)四川省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四川省招办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7—28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7日—11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音乐学院招办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