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四川大学的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08年将继续招收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申报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3、必须参加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艺术测试,达到一级水平。(清华艺术冬令营报名:点击进入,北大招生网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二、招收项目及计划
1、舞 蹈 (身高要求:原则上男生 1.75 米 以上,女生 1.65 米 以上) 8名
① 民族舞 4名 ② 现代舞 4 名
2、民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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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计 划 |
项 目 |
计 划 |
项 目 |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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唢 呐 |
2 |
二 胡 |
8 |
低音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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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胡 |
3 |
大 阮 |
2 |
大 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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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 |
1 |
琵 琶 |
1 |
大提琴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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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3 |
竹 笛 |
1 |
中 阮 |
3 |
3、管弦乐 (身高要求:原则上男生 1.7 米 以上,女生 1.6 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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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计 划 |
项 目 |
计 划 |
项 目 |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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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号 |
8 |
大 管 |
2 |
萨克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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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 号 |
4 |
大 号 |
2 |
打击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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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音号 |
6 |
长 号 |
8 |
小提琴 |
6 |
三、报名办法
申报者请提供以下材料邮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
1《四川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预选登记表》。( 附件点击下载 )
2、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2008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艺术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3、特长项目的光盘。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是2008年3月1日( 以寄达日期为准 )。
如果在我校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先将其他三项材料和北大、清华网上成绩及等级通知单打印后邮寄到学校,证书复印件则必须于3月10日前寄达学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选拔程序
1、初 审:按规定时间将申报人资料统一收集整理,初步审查学生基本条件,整理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
2、确定人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其专业水平和我校艺术团需要,确定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
3、公 示:被我校确定的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将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公示。
4、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与艺术特长生签订协议书。
五、录取办法
1、艺术特长生候选人须在各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