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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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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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44名 |
⑴音乐学
⑵音乐教育
⑶音乐治疗
⑷乐器修造艺术 |
12名
25名
5名
2名 |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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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7名 |
⑴作 曲
⑵民族音乐作曲
⑶视唱练耳 |
10名
5名
2名 |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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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184名 |
⑴指 挥
⑵歌剧音乐指导
⑶声乐演唱
⑷钢琴演奏
⑸现代器乐演奏
⑹打击乐演奏
⑺管弦乐器演奏
⑻中国乐器演奏
⑼音乐剧表演 |
4名
(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3名
20名
20名
20名
7名
60名
30名
20名 |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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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音 艺 术
70名 |
⑴音乐设计与制作
⑵音乐制作
⑶音乐视觉传达 |
10名
30名(中外合作项目,待批)
30名(中外合作项目,待批) |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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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10名 |
数字媒体艺术 |
10名(教育部待批) |
本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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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内蒙古委培生4名;港、澳、台本科生4名 |
合计:333名 |
▲ 以上招生计划数以“上海音乐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为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4、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⑶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⑷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办法
1、报考方式与时间:
我院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⑴报名网址:http:// zsbm.shcmusic.edu.cn
⑵报名时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1月31日
⑶报名办法请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网址如下):
http:// zsbm.shcmusic.edu.cn /Flow.html
⑷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08年2月20日—21日
⑸报名信息确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院内
所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
★如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亦可在报名信息确认现场补报名(另需交服务费100元)。
2、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⑴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