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于1999年开设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教育目标是为广播电视传媒领域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本简章只限于介绍需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情况。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艺术类高职专业。
一、招生计划
艺术类高职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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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科类 |
|
合计 |
北京 |
山西 |
黑龙江 |
河南 |
四川 |
|
G1 |
播音 |
50 |
15 |
7 |
8 |
10 |
10 |
两
年 |
文理兼招 |
|
G2 |
电视节目制作 |
50 |
15 |
|
8 |
15 |
12 |
|
G3 |
摄像 |
40 |
15 |
8 |
5 |
6 |
6 |
|
G4 |
表演 |
25 |
10 |
4 |
4 |
4 |
3 |
|
|
合 计 |
165 |
55 |
19 |
25 |
35 |
31 |
注:1.以上各省的招生计划供招生宣传用,实际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批的计划为准。
2.学校的招生专业中,山西、河南、四川生源所在省,省内组织统考,考生只须参加省级统考,不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北京、黑龙江考生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有招生计划的几个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均可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④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⑤报考我校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请按照省里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北京、山西、黑龙江、河南、四川。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一)有招生计划的省份中,参加省级统考的省份
山西、河南、四川3个省的考生,只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学校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请考生关注并参加本省的省级统考报名与考试。
(二)有招生计划的省份中,参加校考的省份
北京、黑龙江考生只须参加中国传媒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请考生关注简章以下内容。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限北京、黑龙江考生)
1.哈尔滨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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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合格名
单张榜、办理
复试手续时间 |
复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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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大厦西侧
哈尔滨火车站:乘89路公共汽车,哈工大二校区下车即到 |
2008年1月21日-22日 |
2008年1月23日-1月26日上午 |
2008年1月27日
9∶00-17∶00 |
2008年1月28日—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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