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报名办法
1、登陆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并提交,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是: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1月5日。
2、考生将提交的报名表用A4纸打印,由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身份证复印件、业余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同一底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特长、所在中学),于08年1月10日前寄至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以寄件邮戳为准)。
3、艺术教育中心将对“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发布初审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
六、费用
报名费、测试费、相关资料等共计200元整。兼报多项者,每多一项须另交测试费100元整。测试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一律不予退款。相关费用请提前通过邮局汇款。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费等需考生自理。
联系电话: 022—27406480 、27406945
传 真: 022—27890908 邮政编码:300072
邮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收 (信封务必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汇款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徐有芬或邢晓明 收 (汇款务必注明考生姓名、特长及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