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三)请中学及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四)申请材料截至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8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五)本实施办法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 真:025-83245186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