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学习优秀生”或“其他”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20分(对冬令营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可降至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根据高考成绩并考虑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报考“文科特长生”、“理科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5、报考“美术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测,且成绩合格。如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个别水平突出的考生,可适当突破重点线录取,但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科线。
六、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七、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0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7年12月20日
4、网上缴费时间: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5日
5、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时间:2008年1月12、13日(11日报到)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1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