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原籍河南的高三学子起诉西安教育部门,称其取消自己今年高考报名资格是错误行政行为。
核心提示
12名原籍河南的高三学子,因被西安教育部门认定为“高考移民”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资格,对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日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据称,这是有关“高考移民”的“国内罕见的群体诉讼案”。
这些学生的家长称,他们是按照西安市“买房入户口”政策“正常迁转户口”的,按该市灞桥区有关招生政策,“属于正常落户者,按规定不应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但今年2月,他们突然接到通知,因“户籍和高中学籍在陕西不满3年”,他们被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资格。他们认为,教育部门这一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即使要改变政策,也应举行听证。
昨日,西安市有关教育部门向记者表示“正加紧处理此事”。至昨晚,尚未有此案何时开庭的消息。
高三学生获考号后突被取消报名资格
今年2月1日,原籍河南、目前户口在西安市的刘女士接到一个熟人的电话,熟人说他儿子今年不能参加高考,因为“户籍在陕西不满3年不能参加高考”。按照这个政策,刘女士正读高三、户籍从河南迁到西安刚一年的儿子也不能参加高考。刘女士顿时觉得“天塌了一般”。
刘女士家住西安市灞桥区某镇所辖的一个小区。她说:“当初给孩子迁户口的时候就担心高考,特意问了西安的招生办,对方答复是符合在陕参加高考条件,没有任何问题;之后孩子通过了学校和区招办的资格审查,拿到了高考准考证号,家里才放下心,现在又突然说不能参加高考,谁能接受得了?孩子都不想上学了。”
几乎与此同时,于2004年10月在西安东北郊买了一套商品房的陈女士和她的女儿,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陈女士在河南某油田工作,她说,单位改制买断了工龄,他们一家就买房准备在西安常住。2006年初,开发商按照承诺,协助他们一家3口落户到了西安,女儿也从河南转到西安上学。2007年,她的女儿在西安参加了高考,虽然分数过了线,但对学校不满意,选择了复读,并报名参加今年高考。2008年春节前,陈女士突然接到学校通知,她女儿的高考资格被取消了。“去年可以考,今年咋就没资格了?”
刘女士和陈女士了解到,被取消资格的并非只有他们两家的孩子,仅原籍河南的就有19人。这些孩子的家长大多来自同一油田、住在同一小区,他们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家长们告诉记者,他们已知道的已有88名高三学生被取消了报名资格,学生原籍是豫、晋、川、粤、苏、浙、甘、渝、青、新、内蒙古等省市和自治区。原籍河南的十几名学生于2月份接到了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办公室下达的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
家长认为户口正常迁转不应受有关限制
得知孩子高考报名资格被取消后,刘女士、陈女士等人马上去了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办公室,被告知:“你们孩子的户口迁来不满3年,不符合陕西省的高招政策,属于‘高考移民’。”
家长们对此难以接受,他们认为,“高考移民”的重要特征是通过非正常渠道将户口迁移,而这些学生的户口能迁到西安,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购买了住房,户口都是随父母迁移,与“高考移民”的买户口、挂靠户有着本质的区别。
刘女士等人出示了西安市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她说,这些文件证明,落户西安有三个途径:投资落户、引进人才、购买商品房落户小城镇。《西安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已有自建房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这些学生家长说,他们以及孩子的户口迁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