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导航加载中...
当前所在位置: >> 教育频道 >> 招考 >> 高考 >> 高考政策 >> 正文
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评论



   成都全搜索教育频道 / 07-12-19 16:12:21 / 作者:   来源:招生考试信息网   

  根据省招考委《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置考点,统一测试计分。凡报考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08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招生考试报》2008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文考报名

  凡愿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并提交了报名信息后,必须于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期间,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对报名进行确认,并参加现场数码照相登记。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陆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按当地招生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办理。

  2。专业考试报名

  (1)时间:2008年4月3日至4月14日各市(州)考生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考生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报名。

  第二批考生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报名。

  (2)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1。文考报名手续及办法

  ①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族别、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②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网报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③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体育选考专项等信息是否准确,《报考证》还必须打印考生照片并加盖县(市、区)招办骑缝章后塑封。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体育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成都体育学院专业考点报名,并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和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五、专业考试

  1。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

  2。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考生在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

  3。计分办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1 2

    无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