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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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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全搜索教育频道 / 07-06-08 20:35:29 / 作者:   来源:川北医学院网站   

川北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

  2.学校代码:10634(国标码)

  3.学校校址:四川省南充市(含东、西校区)

  4.学校网址:www.nsmc.edu.cn

  5.联系电话:0817-2242705

  6.学校性质:公办

  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8.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及硕士研究生教育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川北医学院

  10.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07年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区、市)招生计划详见当地高招办的公布数据。

  三、 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量和生源情况确定该省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120% ;对招生计划量较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 100% 。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但其分数不应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水平,且在安排专业时设置学校志愿级差10分,并只能安排到一志愿考生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安排录取。

  3.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制。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分别为3、2、1、0 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3、44、45、46、47条情形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5.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不能、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条件外,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以及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出发,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1)护理学、法医学、麻醉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其他医学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48厘米。

  (2)临床医学(眼耳鼻喉科学方向)、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近视度在400度内,其他医学类专业要求考生双眼近视度不超过800度。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斜视、弱视、青光眼和视网膜脱落等疾病。

  (3)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左撇子)的考生。

  (4)建议肝功能异常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我校各专业;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7.法医学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专业总计划的20%。其他各专业皆不设男女比例。

  8.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艺、体尖考生,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9.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录取结果公布

  1.学校招生信息网:www.gotonsmc.cn

  2.招生热线:0817-2242705、2170946

  五、收费标准及其他

  1.经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校学费按学分收取,执行标准为:医学类各专业5000元/人?年、非医学类各专业41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1100元/人·年。

  2.根据教育部颁发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内)不报到的川北医学院2007级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直接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将其从录取数据库中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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