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华大学
学校地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 邮编:610039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邮编:611930
二、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
三、招收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高考成绩加上政策加、降分后达到所在省、市、区的录取分数线。
报考空军国防生需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四、本校除空军国防生限招男生外,其他专业不设置男女生比例。
五、录取规则:
本校各专业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满额,本校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对符合国家有关加、降分政策,经加、降分后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美术类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录取规则: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体育类录取规则:文化、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考生需参加本校组织的健美操、乒乓球、跆拳道专项测试并合格;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可参加本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并合格;国家二级运动员需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报名所在省、市、区二本控制线,文化、专项成绩合格后,按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调档比例:120%。
六、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八、修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西华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720097
网址:http://www.xhu.edu.cn
电子邮件:xhzsb@mail.xhu.edu.cn
西华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华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4月由原四川工业学院和原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四川省重点建设和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60年,座落在历史名城成都,占地2850亩,校园植被葱郁,环境优雅大气,具有得天独厚的人文自然环境。
学校以“求是、明德、卓越”为校训,培育具有西华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大学精神。
学校现有16个学院1个直属系,5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文、理、经、法、史、教育等学科门类。学校现有27个硕士点,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与国内一些重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0000余人,研究生和工程硕士1000余人。
西华大学艺术学院是涵盖设计学、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等学科的综合性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一流、图书资料丰富、科研成果丰硕。学院现有设计系、美术系、音乐舞蹈系,其中设计系是四川省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能较好地将艺术与理工科知识有机结合、发展迅速的新兴学科专业。音乐舞蹈系、美术系创建于1985年,是我省高校中较早创建的艺术系科之一,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断发展壮大,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以及师资在同类学科中已居于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