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到2010年“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的目标,教育部等12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正在统计青壮年文盲相关数据,并研究制定扫盲工作方案。
《意见》明确要求,到2010年,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其中成人妇女文盲率下降到12%以下;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其中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下降到3%左右。到2015年,成人文盲率降低到6%以下,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左右。
省教育厅要求有扫盲任务的市、州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域内2010年及2015年扫盲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扫盲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要以行政村或居委会为单位,核清文盲底数,对新增文盲、流动人口中的文盲等要加强监测,完善扫盲工作档案,建立扫盲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坚决遏制新文盲的产生。对15周岁以下的失学儿童,应督促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送其返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就学帮助。对15-24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青年文盲,要结合生产和生活实际,通过各种有效的扫盲措施,保证其限期脱盲。
同时要求,在《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规定的脱盲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与文盲学员生产和生活密切结合、实用而急需的学习内容,特别要加强脱贫致富、农村实用技术、家庭理财、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以突出扫盲的实效性。要研究开发适合文盲学员特点的脱盲测试方法,利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多种形式对文盲学员学习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进行测试,改变传统的单一考试模式来测试文盲学员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