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将于2008年10月启动。展演活动以 “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釆才华。
据悉,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是由教育部主办的三年一届的全国性学生艺术活动,活动内容包括艺术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和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两大类,同时举行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本届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8年10月开始,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第二阶段从2009年7月开始,各省(区、市) 可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组织艺术展演活动。第三阶段由教育部举办本届全国艺术展演活动集中现场展示将于2010年寒假期间在上海市举行。
全国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将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中学生。活动结束后,教育部将还评选出: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和艺术教育论文奖等7类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