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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属高校学生有医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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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全搜索教育频道 / 07-09-10 09:03:31 / 作者:周前进   来源: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讯 在成都市市属高校读书的大学生将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阳光了。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昨(9)日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成都市开始实施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只要是在成都市属大专院校就读的大学生,每学年缴纳40元保费便可获得最高8万元的住院医疗费报销。

  市财政每人每学年补助40元

  “这是成都市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出台的惠民措施。”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这一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健全完善城乡统筹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全民享有医疗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规定,成都市市属大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在职函授、电大、远程教育、自考学生),应自愿参加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其中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每人每学年度需缴费80元,考虑大学生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成都市每年将从财政上拿出40元进行补助,其余40元由大学生家庭缴纳。

  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参保,成都市还将给予优惠政策。根据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可通过城市医疗救助得到全额资助,即可免费参保。

  住院每年最高可累计报8万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方便大学生参保,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家庭缴纳部分由所在院校组织收缴。

  通知规定,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一次性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在目前中小学生、婴幼儿尚未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前,暂按成都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有关规定报销。即参保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家长自付)后,余下部分的35%由家长自理,另65%由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分级报销,其中1000元(含)以下报销60%,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报销7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报销80%,10000元以上报销90%,每名患病大学生每学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8万元。

  在校大学生患病也可参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参加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缴费时间。考虑到学生普遍入学较晚,所以现在公布。如果过了缴费期限,就不能再缴纳费用了。

  生效时间和有效期:从缴纳费用当日开始生效。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参加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前不需要体检,已经患病的大学生也可以参保,但每名大学生只能购买一份。大学生患病后必须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如何办理保险支付手续:参保学生因病住院出院后,家长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住院发票、出院证明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