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13)日从市招考办获悉,为鼓励广大自考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国考委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评选表彰“十佳自考生”和“优秀自考生”。据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从网站上下载或到当地考办领取申请表,填好后于12月17日前交当地考办逐级择优推荐上报。
据介绍,凡是已合格8门及以上课程的在籍自考生,或2003年至2007年上半年毕业的自考生均可报名参选,具体条件请登录(http://WWW。CDZK。COM)查询或到当地考办咨询。